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41号)要求,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于2020年7月13日前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县人社局
二、推荐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岗人员中推荐。鼓励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机装备、生活照料服务等,下同)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应秉承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
推荐的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应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主要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应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师资、公共实训基地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推荐。
(五)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推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单位。对推荐参评中华技能大奖的此类人才,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至8年以上;对推荐参评全国技术能手的此类单位,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至4年以上。
三、推荐名额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个人各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候选单位各1家。
四、推荐要求
不得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人员。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的不再申报同类奖项(表扬)。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重复推荐申报者将视为无效。
五、申报联系
归谷园区(罗星街道):
联系人:杨逸新
联系电话:18857370419(短号670419)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周征宇
联系电话:84124033
电子邮箱:3306639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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