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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善县市场化引才引智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3信息来来自:中国归谷访问量:9590次


 

中共嘉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善县财政局文件



善人社〔2017〕90号

 

 

关于印发嘉善县市场化引才引智暂行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

嘉善县市场化引才引智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嘉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善县财政局

2017125


嘉善县市场化引才引智暂行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机构和个人帮助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切实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县域人才创业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善委发〔2017〕12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对象

人才中介机构是指我县签约建立的海内外引才工作站和为我县引才工作作出贡献的海内外社团协会组织人才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高校科研院所等

个人是指县政府聘任的引才大使和经认定帮助我县成功引进高端人才的相关人员相关人员不包括县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奖励办法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可享有以下政府奖励或补助

国内引才工作站工作经费标准

根据合作协议经考核达到规定要求的每年给予建站单位工作资助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对外宣传嘉善创业创新政策环境国内外人才项目征集日常工作等同时根据合作协议对超额完成部分进行绩效奖励

海外引才工作站”(孵化器工作经费标准

在海外建设一批海外引才工作站”(孵化器),根据协议规模绩效经考核每年给予海外引才工作站”(孵化器)10-50万元的运营补贴和奖励人才专员1万元绩效奖励

人才中介机构和个人推荐落户奖励标准

1.为我县引进顶尖人才同时顶尖人才通过一事一议政策落户我县的给予50万元奖励推荐人才落户经我县申报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计划的给予20万元奖励推荐人才落户经我县申报入选省级高端人才计划的给予10万元奖励推荐人才落户经申报入选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嘉兴市领军人才的给予5万元奖励

2.推荐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在嘉善全职创业创新的且每年在嘉善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对引进创业类人才给予6万元奖励对引进创新类人才给予3万元奖励推荐已入选浙江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在嘉善全职创业创新的且每年在嘉善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对引进创业类人才给予3万元奖励对引进创新类人才给予2万元奖励此奖励同时还需满足如下条件创业类需在嘉善创办企业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缴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依法纳税无违法行为创新类的需与嘉善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到岗年薪超过30万并在嘉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人才项目推荐费奖励标准

经委托或认定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推荐高层次人才携项目并经过县人力社保局筛选认定后参加我县在国内外举办的人才对接活动或不定期来嘉善考察实地对接的可给予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项目推荐费补助根据项目的来源区域质量给予每人不高于3500元的工作补助经费

引才大使奖励经费标准

经一定程序被聘为县政府引才大使的每年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同时根据嘉善县人才分层分类目录每年引进达3名市级高端以上人才额外给予1万元奖励经费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市级高端以上人才增加1万元奖励经费最高不超过7万元奖励经费

办理程序

国内引才工作站工作经费

建站单位须与县人力社保局签订人才中介服务合作协议书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一年一签并于协议到期前填报国内引才工作站年度考核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审核

海外引才工作站”(孵化器工作经费

建站单位须与县委人才办签订人才中介服务合作协议书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一年一签并于协议到期前填报海外引才工作站”(孵化器建站年度考核表》(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审核

人才中介机构和个人推荐落户奖励

1.中介机构或个人引荐人才实行备案制须由各镇街道或有关平台向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报备

2.入选市级高端人才以上人才计划的以入选和认定文件为依据

3.经推荐后由我县申报入选相应人才工程的待人才获得对应补助资金首批由中介机构或人才填写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审核表》(附件3)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审核经县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认定后一次性拨付

经推荐后来我县全职创业的奖励资金在公司注册后且人才本人投入企业的实缴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后由中介机构或人才填写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审核表》(附件3)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审核经县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认定拨付来我县全职创新的奖励资金在嘉兴市对该人才认定同意后由中介机构或人才填写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审核表》(附件3)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审核经县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认定拨付

4.企业或人才个人纳税和社保缴纳情况以税务查证数据和县人力社保局提供数据为准

人才项目推荐费

人才中介机构或个人推荐高层次人才携项目并经过县人力社保局筛选认定后参加我县在国内外举办的人才对接活动或不定期来嘉善考察实地对接的每次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填报嘉善县人才项目推荐备案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审核

引才大使奖励经费

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确认聘任为引才大使后拨付3万元年度工作经费由引才大使本人填报嘉善县引才大使奖励经费申请表》(附件5),报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根据绩效情况给予补助

其他说明

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引智奖励经费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

奖励资金的使用和拨付严格执行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

申请资助的人才中介机构和个人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已拨付的奖励资金将如数追回情节严重者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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