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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8-02-03信息来来自:中国归谷访问量:9838次


 

 

中共嘉善县委文件

善委发〔2017〕24 号 

 

 

中共嘉善县委  嘉善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 

提升)的若干意见


各镇开发区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 浙江行动纲要和浙江省政府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快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制定完善各类扶持政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鼓励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培育一批发展快效益好带动强的龙头骨干企业

1.培育独角兽企业选定一定数量质量效益好成长 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另行制定)。

2.鼓励企业提增效益对当年度增值税达到 500 万元以上且增幅达20% 以上的企业以前三年最高值为基数给予当年度增值税地方留存增量部分的50%进行奖励

3.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 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对当年度小微企业首次升级为规上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创业成长之星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4.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善政发〔2016〕126 政策执行

5.鼓励企业股改上市嘉善县推动企业股改和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实施办法》(善政办发〔2016〕37 等政策执行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围绕智能制造和机器换人行动鼓励企业实施一批突破 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提升安全生产绿色制造水平

6.加大技术改造补助力度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现有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且生产性设备投资达到 300 万元以上列入重点中小微企业培育库达到 150 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 300 万元列入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省级四个百项等示范项目计 划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补助 600 万元木业家具纺织服饰两大传统产业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 600 万元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800 万元

7.加大机器换人补助力度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现有工业企业实施互联网+智能制造战略的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 400 万元木业家具纺织服饰两大传统产业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至 800 万元对列入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省级四个百项等示范项 目计划的企业实施机械换人改造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 万元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4%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 1000 万元企业为机器换人而购买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为县内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投资计划进行技术配套服务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和科研院所等公共服务平台服务项目竣工后按服务项目审计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给予补助 100 万元

8.加快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对实施政府鼓励推广的绿色制造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在 100 万元以上的在项目竣工后按设备投资额的 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至 200 万元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和企业按实施项目设备投资额的7%给予补助最高补助 20 万元对按规定关停并拆除高耗能高污染设备的按经认定评估设备价值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 100 万元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补助 5 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绿色企业的补助 5 万元

9.支持高效利用存量土地原工业项目已通过土地竣工验收取得正式土地证且容积率已达到约定下限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厂房拆旧建新或按规定加层扩建),免收所有费用

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推进企业减负体制机制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0.贯彻落实减负政策严格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5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8 等各项减负政策

11.降低各类要素成本根据当年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A 类企业水费降低 0.1 ,A 类规上和规下企业分别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70%、40%;B   类规上和规下企业分别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40%、30%鼓励用电大户企业采用直供电机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助推工业经济发展的通知》(善政办发〔2017〕109 )、《嘉善县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7〕110 ),努力降低企业土地要素成本

1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嘉善同舟贷款担保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加大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更好地为我县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融资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增强企业创业创新能力

在贯彻执行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县域人才创业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善委发〔2017〕12 全县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善政发〔2017〕56 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

13.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分别给予补助 300 万元、200 万元、50 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补助 300 万元、200 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质量标杆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补助 300 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给予补助 200 万元

14.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产品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对投保相应首台保险的生产企业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同一项目如已享受国家市保费补贴支持的不再给予补贴)。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给予补助 200 万元、100 万元对新认定浙江制造精品”,单个产品给予补助 30 万元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每项给予补助 5 万元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和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的通过验收后每项补助 10 万元

15.鼓励企业管理创新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大赛最高奖项的企业或个人分别给予补助 20 万元、10 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市级工业设计基地分别给予补助 20 万元、10 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市级工业企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补助10 万元、5 万元对列入省管理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型试点中小企业精细化信息化卓越绩效管理示范企业管理创新示范成果项目或企业)、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等同类型荣誉的给予 20 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补助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省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补助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著名商标知名商号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 25 万元、25 万元、50 万元新获得浙江商标品牌基示范企业的给予补助 10 万元

16.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对获得国家市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 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获得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的给予补助 20 万元对获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保密认证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科研生产许可证承制单位许可证等认证的企业给予补助 10 万元

17.促进企业两化融合对企业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的项目按研发含软件和硬件投入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 100 万元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补助 50 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和市级两化深度融合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工厂物联网工业电商企业上云等信息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补助对新评选为省级市级两化深度融合第三方优秀服务机构分别给予补助 20 万元、10 万元鼓励推动企业上云”,每年安排 100 万元补助资金

18.鼓励软件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补助 10万元软件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在实现产业化后每项产品给予5 万元奖励对软件企业软件业务年收入首次超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分别给予补助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

19.支持高新企业发展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用地严格执行嘉善县高新技术企业用地保障实施方案》(善政办发〔2017〕106 )。对县外整体迁移至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对县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在我县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自实际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对企业实缴所得税税负超过 15%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  技中介机构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奖励

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

20.加大企业表彰力度对评为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贡献奖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当年纳税达到 5000 万元、1 亿元、1.5亿元、2 亿元的评为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杰出贡献奖再给予 30 万元、6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奖励获得年度十佳工业亩均产出示范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获得年度十佳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获得年度十佳互联网+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示范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获得年度十佳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示范企业  10 万元奖励

21.优化项目服务质量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深化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亩产论英雄机制深化企业综合评价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

22.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加大本地企业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县优质产品目录将企业优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重大项目招投标范围县级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在商务活动项目洽谈过程中要积极鼓励企业采购本地优质产品对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内外展会的企业加大参展摊位补助力度

23.建立企业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县长破难”、疑难会商 等工作机制结合调研服务进千企活动加大走访企业频次 和范围全面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由县企业联动服务中心及时汇总梳理协调交办

24.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县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创新方法做好振兴实体经济的宣传报道强化对优秀企业和产品舆论宣传着力营造法治透明公开的体制政策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25.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对涉及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涉及政策兑付的部门加强督查重点督查拨付的扶持资金是否符合标准相关部门是否及时兑现政策企业享受政策的项目是否按实现预设目标将督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总结上报对部门的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到有关考核中


中共嘉善县委嘉善县人民政府

2017  8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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