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和《嘉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嘉兴市稳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嘉就发〔2020〕1号)中有关“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就业促进工作,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申报相关补贴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在罗星辖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1.招用2020年度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1月-12月);
2.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000元/人。
1.《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册》(附件)一式两份;
3.毕业生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2)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提供)。(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
4.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首批申报截止时间到9月18日,政策实施期是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9月份后也可每月申报)
联系人:沈海红
联系电话:84011113
备注:首批材料最迟在9月18日上午10点前,提交到罗星街道人社所101办公室(地址人民大道881号),因还要审核,请大家尽早申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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