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嘉善县2023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三)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认定时限
常年申报、分批受理认定。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企业需通过浙江政府服务网“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登录并完成在线填报,账号密码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未注册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的,请先注册)。进入企业培育页面,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口,选择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页面,点击申报(申请书见附件1,申报认定操作指南见附件2)。
申报主要包含企业概况、上年度财务概况、创新成果、科技人员清单、证明材料等内容,每个页面须填写完整并保存,企业概况中没有数据请填“0”。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上传企业财务报表或研发辅助账,需加盖公章,知识产权(专利、新产品、软著、企业标准、商标)证明包括申请证书或授权证书。
四、工作要求
请申报企业真实、准确、按时上报申请材料,虚假申报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再接受申报。
嘉善县科技局: 0573-84601637
归谷科技人才办:0573-84133107
附件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附件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