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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嘉善县质量提升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报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3-04-14信息来来自:中国归谷访问量:1390次

   为进一步发挥嘉善县质量提升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的激励促进作用,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发展的若干意见》(善政办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度嘉善县质量提升专项补助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

   在嘉善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


二、申报内容和标准

   (一)对获得县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对新认定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补助;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重大贡献奖、优秀贡献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列入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或浙江标准等同类型荣誉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省级地方)标准、“品字标”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修订并完成上述标准的奖励减半;除第一起草人外排前五位参与制定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省级地方)标准、“品字标”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单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承担组建新的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对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2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75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125万元);对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并同时通过国际互认(国际合作证书)的,给予3万元奖励,每增加一张国际互认(国际合作证书)奖励1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8万元。获得“品字标”认证的服务业企业参照执行。对通过“第三方认证”模式取得“品字标浙江农产”认证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通过“特色品牌转化”或“自我声明+承诺”模式获得“品字标浙江农产”认证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张绿色产品认证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对列入国家、省、市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嘉善县质量提升专项补助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1);《嘉善县质量提升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一张申请表限填一个补助奖励项目,多个项目填多张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所提供复印需加盖企业或组织公章)。

   3.补助奖励项目的命名文件、表彰文件、批复文件、获奖证书、认证证书、标准文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复印需加盖企业或组织公章)。其中,国际标准还需提供经国标委确认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兑现”进行,审核结果将在嘉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五、相关要求

   1.请各镇(街道)相关人员做好宣传通知,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附件1汇总表和附件2申报表须一并报送电子稿)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科(罗星街道人民大道820号,县市场监管局3号楼208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斌,电话:84233560,电子邮箱:492338869@qq.com。

   2.补助奖励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项目(因绿色产品认证为首次补助,申报项目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前)。

   3.有关项目申报未尽事宜,可咨询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科,咨询电话:84233560、84231836。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嘉善县质量提升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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